重奖2000万元 福州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表彰激励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2-06-13

6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福州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受到通报激励,并获2000万元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福州的“绝招”是“两个五”,一起来看看。

谱写山水城市“五部曲”

开展美丽榕城“碧水保卫战”。整改完成437个流域问题和905个机制体制问题;2017年以来1380多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面完成清理;率先出台《入河排放口排查和治理技术导则》,完成128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全市主要流域省考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4%,较2017年提升4.4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3%,较2017年提升30个百分点,河湖水质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打好河湖治理“攻坚持久战”。成立“三个指挥部”,制定“四个流域治理方案”,打造“山青水秀、文盛景美”的活力水岸;开展336座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推行物业化管理工作。

探索水系管理“智慧创新战”。在水系自动巡查、水质自动监测中,推广无人机(船)、AI和大数据技术应用;在全省率先推广永泰县河湖物业化、智慧化管护新模式;建设全国首个城市级水系科学调度系统,荣获2021年世界智慧城市大奖(中国赛区)能源与环境大奖。

打造流域治理“精品示范战”。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典型经验,2018年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经验被生态环境部推广并上报中央改革办;福州荣膺全国十大“大美之城”。

营造爱河护河“舆论导向战”。在全省率先开通政务抖音公众号“闽都江河志”,选送的“我的母亲我的河”获2021年全国河长制工作短视频大赛三等奖;成立“福州市河湖研究院”,在全省率先开展小流域河湖健康评估。

念好幸福河湖“五字经”

发挥领导示范“带动力”。颁发总河湖长令,落实“河长日”集中巡河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通知》;

首创行政河长+企业河长的内河“双河长”机制,出台《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

强化因地制宜“创新力”。福清市入选太湖流域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十佳案例;永泰县作为全省唯一县入选全国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设立河湖治理专项基金,建立上下游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护河协会,筹集2231万元社会捐资资金。

建立灵活协商“凝聚力”。建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水系提升“6+X”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率先建立“司法生态+保险”机制;福清市查处未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树立务实求真“实干力”。对重大河湖问题进行联合督办,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周一推动”和第三方巡查暗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行违法事件“随手拍”首报奖励机制。

巩固公检法司“保障力”。市委组织部常态化建立河湖水系一线考核制度,并派驻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服务专员;全省首创设立法院驻河长办法官联络室,常态推进“公检法司”护航河湖水系;市人大成立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工作专班,晋安区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

转载自:人民网-福建频道